基坑支护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的目的和作用:1.保证基坑四周的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满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这是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的必要条件。
2.保证基坑四周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不受损害,即坑壁土体的变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体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通过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证基坑工程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土方开挖1、施工机械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基坑支护工程
若开挖面在地下水位之下,坡顶和平台处应采取井点降水措施,提高坡体稳定性;坡顶设置挡水坎或排水沟,防止坑外积水流入坑内,侵蚀坡体;3、坡脚附近如有局部深坑,坡脚与局部深坑的距离应不小于2倍深坑落深,如不能保证,应按深坑的深度验算边坡稳定。
基坑支护设计相对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不致使支护产生失稳,而在保证不出现失稳的条件下,还要控制位移量,不致影响周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因而,作为设计的计算理论,不但要能计算支护结构的稳定问题,还应计算其变形,并根据周边环境条件,控制变形在一定的范围内。
基坑支护作为一个结构体系,应要满足稳定和变形的要求,即通常规范所说的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坑支护作为一个结构体系,应要满足稳定和变形的要求,即通常规范所说的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为避免支护结构的浪费,可利用原本在基坑完成后通常废弃的围护排桩作为正常使用阶段主体地下结构一部分,形成“桩墙合一”,围护桩可承担大部分的土压力,减小地库外墙受力,可有效减小地下室外墙厚度、边桩数量,增大地下室建筑面积,实现节能降耗,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